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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史:1644—1662

南明史:1644—1662

[美]司徒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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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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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32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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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徒琳(Lynn A. Struve)原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历史学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17世纪的政治与思想史、东亚与世界史研究、中国研究文献学与史料学。主要著作有《南明史》《明清之争(1619—1683):史学史与资料指南》《来自明清巨变的声音:虎口下的中国》《世界时间与东亚时间重点的明清变迁(上下卷)》等,《剑桥中国史》作者之一。

  译者:李荣庆,1955年10月生,译作有:《南明史:1644—1622》、商务英语教材等。发表史学论文十余篇。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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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明史:1644—1662 》 第1部分

第01卷 首次抵抗:弘光政权

第02卷 首次失败:清朝征服长江流域

第03卷 第二次抵抗:鲁监国与隆武政权

第04卷 第二次失败:清朝对东南与华南的

第05卷 复振与第三次抵抗:两广的永历政

第06卷 第三次失败与相持:大西南与东南

第07卷 最后的抵抗,最后的失败

摘要

  内有文官党派纷争,外无武官英雄崛起,恰逢战事众生缭乱,体制上政治制度内部牵制消耗、外力无法使出,南明之倾根源可溯。

  《南明史:1644—1662》的目的是回答“明朝为什么会灭亡”这一问题。由此出发,作者司徒琳所讨论的是明朝世袭君主统治失陷后18年的历史进程中所映射出来的溃败根源。 书中通过大量的史料梳理,主要把明朝由强变弱的原因归结为“文武之间无法取得统一和协调”“大臣们在如何作为皇帝的辅弼问题上陷入了困境”。作者同时注意到以上两点并不是仅有的两个把明朝引入灭亡的原因,近代经济变迁的也是原因之一,但朝廷内部冲突造成抵制外力的失败仍是明朝灭亡主要的原因,而这内部冲突的根源,在朱元璋太祖从一开始设计官僚制度时就已埋下。随着时间推移,文官内部的党派纷争、在外武官战斗力沦为平庸,内忧外患,大厦将倾。

在线试读:

  引言

  明王朝究竟终于何时?这是个颇有哲学意味的历史问题,任何答案都或多或少带有某种随意性。就中国通史的教科书或大事记来说,指出1644 年便够了。那一年的事件无疑是重要的:明朝的崇祯皇帝,在李自成的叛军践踏北京并攻陷皇宫之际,自尽了;明朝的山海关总兵吴三桂,便与满洲的摄政王多尔衮联合,使满人得以将叛军逐出北京,进而占领了整个华北平原。可是,严格地说,1644 年并非明亡清兴的分界线。满洲领袖皇太极,还在1636 年,就做了国号为清的新王朝皇帝了;而永历帝,明朝最后一名自称君临全中国的亲王,却到1662 年才被灭。倘若探究国家兴亡旨在寻求启迪,则许多令人感兴趣的可能性便会凸显。对于1644 年前满洲的诸多研究,当然着重于他们从寻常部落到独特国家的演化,以及他们的太祖努尔哈赤(1559—1626)的关键业绩。至于明王朝在什么时候确认完结——换句话说,它力量丧尽而败局已定在何时——则是一个有点阴郁,却能活跃想象力的问题。

  那是在声名狼藉的太监魏忠贤窃夺权柄、使得“朝廷的政治与道德可能属于帝制中国历史上最为腐败”的17 世纪20 年代吗?或者,发生在同一世纪的30 年代,即虽然有了个精明的皇帝,而明王朝的政府仍然衰颓和缺乏士气,既无力阻挡满洲内逼乃至时而突入东北边的长城,也没法将“流寇”活动限制在西北部陕西省境内的那个时期?此外还有判断灾难根源在于万历朝(1573—1620)的,认为万历皇帝打破了长期拒绝上朝的纪录,从而造成了“宪法”的危机,至明亡而余波犹存。可是假如考虑到每个主要王朝的统治中期往往会有财政难关,那么问题又似乎出在嘉靖朝(1522—1566)的初期,因为此时朝廷财政的具有惯性的陈年旧例,无法适应变化迅速的经济需求,因而明政府应付宏大问题,尤其是军事问题的努力必然受挫。

  按照这样的逻辑推论下去,无疑可以一直追溯到人类起源,也就是追溯到人类受生之初所有胚胎都已蕴含死亡的基因。幸好我没有追步这类偏爱的愿望。本书的研究,只是直截了当地将明朝君主世袭制度的结束,定在某个时间。过了这个时间,作者便认为没有真正的明朝君主可言。本书亦想阐明,在明都北京陷落已经整整十八年以后,明朝的君主世袭制的灭亡时刻是怎样到来的。本书不拟对明朝被削弱和复兴受阻的种种因素逐一给予精确的评估与分析,然而本书特别注意1644 年前后一再出现的两个问题,它们使我们看穿了有明一代始终存在的两大严重困难,那就是(一)文武官员之间无法取得统一和协调(随之而来的就是对于军人的贬抑);(二)大臣们在如何作为皇帝的辅弼问题上陷入了困境。在中国历史上——尤其自晚唐及宋代以后——这两个问题始终存在,到了明朝,变得格外凸显。在明代大部分时间,它们大致以个别形式存在着,仅在几个问题上出现交叉。然而在南明,当武装能力与皇权有效统治都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它们仍纠葛不已,便对勤王事业造成了致命伤。同这类问题密切相联系的,就是久经小心培植并不容异己染指的文官优势地位。这个文官系统,在明代较诸中国历史的任何时代,都更自以为是(以及到头来自取灭亡)。

  一个在“洪武”精神中建立和巩固的国家,却出人意料地很快将关注由武事别移。明朝的太祖(1368—1398 年在位),依仗他在政治上的精明和在水陆作战方面的韬略,逐出了蒙古人,打败了国内敌手。在他的后裔中差堪相比的只有他的第四个儿子成祖,此人在15 世纪前夕发动内战从侄儿手中夺取了帝位。但成祖选择的年号却是“永乐”。而太祖,虽然他的年号令人肃然以及他费心创造的勋贵制引人注目,却并不希望尚武精神在普通民众中植根和传播。毋宁说,他所追求的是减轻一般人的兵徭负担。这样就形成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祖训:军人的身份世袭,使军人与其他社会成员的身份相区别——正当此时,中国的世袭制已在社会政治的价值观念中遭到摒弃,代之而起的是依照才能而赋予威望、身份、特权以及其他奖赏。

  明代军人组织的世袭性见于两方面:第一,普通兵士和军官都来自永久隶籍的“军人家属”(军户)。他们为了随时准备征战所需的给养装备,而耕作属于国有的所谓军垦土地(军屯),并在所驻的战略网点(卫和所)接受编制和训练。第二,那里的军事贵族(勋臣),拥有诸如公爵、侯爵和伯爵等永久性头衔,都是皇帝以其殊勋授予他们的。这些人通常担任五军都督以及京营提督一类高级职务,而且其贵族头衔(在某些情况下还有他们的职务)世袭罔替。在15 世纪和16 世纪初,军屯制与卫所制两方面,连带军事贵族身份制都令人惊异地退化了,因为文职官员,特別是兵部官员,逐步控制了军事要务。财政措置失当所造成的偏差,外加文职官僚的漫不经心和蔑视,致使军户的生活水准和士兵的服役条件都恶化得令人吃惊。物质匮乏更加重了世袭军人身份带来的社会耻辱。私脱军籍,在役潜逃,以及虚登名册,都成常事。驻军实力下降到远低于计划标准。剩留的士兵又被经常性地安排非军事工作,譬如运输或建筑,甚至充当军官的仆役。为了弥补世袭军屯制的缺陷,而设置的全民皆兵制度(“民兵”和“民壮”),不是由于应征乏人而无从推行,便是在各地文官的操纵下逐渐变质,很快表明其目的不在增加军额,而在于榨取额外税收。确实,由于以征银代徭役已成为明朝户部岁入正宗,因而在1637 年复行民壮制的廷议刚提出便遭驳斥,理由便在于政府经受不住随之而来的岁入减少。结果,无数的地方自保组织建立起来,以对付17 世纪40 年代的流寇和南进的满人,其目的都严格止于自卫,他们既没有得到来自高层的协调,也没有被利用进行地区性防御。当世兵和丁壮的数量都不敷所需,政府便不得不日益依靠雇佣兵(“募兵”),这项开支的不断增长,以及常规军费在16 和17世纪的持续上升,致使明朝的国库和后勤部门都不堪重负。况且,与欠饷的屯卒相比,欠饷的佣兵更加危险。屯卒通常有家可归,而佣兵则由社会上流离失所的群体中来——根弱,又多是冒险者,一旦被武装和接受军训,却不能及时给予粮饷,便视反叛与掳掠为理所当然的事,而原来招募他们却是为了保护人民。当兵变、暴乱以及其他的社会骚动愈益普遍,招募斗士也愈加容易,只要提供饷银即可。但对他们的训练和控制,却越发困难。战地指挥官不得不采用非常手段以保持兵员数量,于是有了半私有的军队。对付这批暴戾乖张、桀骜不驯的士兵,可取之方是抚慰,而不是绳以军纪。所谓明末农民军,大部分由此等社会“渣滓”构成。而当时的社会从不把做人的尊严给予普通士兵。

  于是,明朝会把那些被鄙弃的人视作一流勇士,便不足为奇。“狼兵”来自遥远的贵州某土著部落,以骁勇善战著称,也以劫掠平民而恶名昭彰:“贼如梳,军如篦,土兵如剃!”“狼兵”被用于有限的战役以及事毕即被遣返原地的状况,正是明朝文官与军队分离的缩影。

  那些被文官们屡屡指为娇生惯养、无能和“纨绔”的军事贵族们,已成了受到鄙视的另一群异类。大多数声望卓著的勋贵世家是在王朝开端即太祖和成祖两朝建置的,但从15 世纪初叶起便鲜有新的册封,而这种体制也显得越发不合时宜。加之,勋贵们纵使永久保持由朝廷给予他们的高贵身份,他们的权势和威信却逐年下降。在这种关系上最为显著的是五军都督府和京营的演化史。两个集团本来都是袭封高级军事贵族者的禁脔,但二者渐渐变得越来越服从兵部的节制,而且勋贵职权的衰替还表现在它受宦官侵蚀上,正像被文官侵蚀那样。重要军事职务的指派权也旁落于非贵族军人即通过考试的武举人和武进士手中。从15世纪晚期起,由兵部定期举行这种考试(像文职业务考试的略小翻版)。

  明代的军事建构的破败,常被归因于“承平日久”。情况真是如此吗?的确,明朝不像宋朝那样承受着长期的沉重压力。但它有过许多烦恼,诸如需要同时对付内部的造反者和南方的邻居缅甸和安南;北方的蒙古人始终是潜在的威胁,不时恐吓着北京。在一次“轻举妄动”中,被他的首席太监诱出举行有勇无谋亲征的皇帝,做了西蒙古酋长的俘虏并被扣留年余,从而在明廷引发了一场巨大危机。牟复礼注意到从这次崩溃中“中国人没有吸取应有的教训”,这个裁决也可适用于明朝其他的军事努力。

  作为“中国的第三条边界”的防御设施,即东南沿海的海防能力,到15 世纪初以惊人的速度降低,而在明初海上力量曾大大发展,如今则完全逆转了。当16 世纪中叶倭寇(日本的海盗)的侵犯特别严重之时,海防也陷入悲惨的境地。于是招募了特别部队并建立新的指挥组织。在这场斗争中,朝中最能干的将军戚继光,再次取得制止掳掠者的成功;为此,“彼实练新军”。由于不重视戚继光的经验,在17 世纪,中央政府只能靠招安海寇,才能在沿海维持表面的和平。

司徒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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