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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史三书

治史三书

严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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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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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32

更新时间:2017年11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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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耕望(1916—1996),字归田,安徽桐城人,著名历史学家。194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学系。曾任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人、耶鲁大学客座教授等职,1970年当选为“中研院”院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中古政治制度及历史地理,著有《两汉太守刺史表》、《唐仆尚丞郎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乙部)、《唐史研究丛稿》、《唐代交通图考》等。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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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钱穆得意门生、“中国史学界的朴实楷模”、台湾“中研院”院士、历史学名家严耕望毕生经验倾囊相授

  2.两岸三地历史院系公认治史入门必读,内容涉及历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体规律、论题选择、论著标准、论文体式、引用材料与注释方式、论文撰写及改订,以及努力途径与生活修养等诸多问题

  3.纪念严耕望诞辰100周年增订版;新增2万字《钱穆传》大陆首发

  4.行销35年经典升级·特约导读·专名索引

  《治史三书》是历史学家严耕望先生以个人治学心得为基础,融合梁启超、陈寅恪、傅斯年、钱穆等几代史学大家的治史经验著述而成的一部史学方法论著作,被认为是“金针度人”的治学入门书,内容涉及历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体规律、论题选择、论著标准、论文体式、引用材料与注释方式、论文撰写及改订,以及努力途径与生活修养等诸多问题,语言质朴流畅,诚挚亲切,务求实用,可谓金针度人,功在学林。

在线试读:

  一 原则性的基本方法

  我在序言中已说过,治史不能机械的拘守某一类固定的方法,但也不能不注意一些大原则大方向。我觉得治史学有几条应注意的原则性的基本方法问题,也有一些应注意的较具体的规律。兹先就原则性的基本方法问题提供一点意见。

  (一)要“专精”,也要相当“博通”

  专精与博通两个概念当为一般人所知,不必说;但尤着重“精”与“通”两字。专不一定能精,能精则一定有相当的专;博不一定能通,能通就一定有相当的博。治学要能专精,才能有成绩表现,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所以近代治学愈来愈走上专精之路,要成为一个专家;虽然最近已注意到科际的研究,但过分重视专精的观念仍然未改。其实,为要专精,就必须有相当博通。各种学问都当如此,尤其治史;因为历史牵涉人类生活的各方面,非有相当博通,就不可能专而能精,甚至于出笑话。所以治史最为吃力,很难有一个真正的青年史学家!

  治史的博通可分从两方面谈。第一,史学本身的博通。即对于上下古今都要有相当的了解,尤其对于自己研究的时代的前后时代,要有很深入的认识,而前一个时代更为重要。若治专史,例如政治史、政制史、经济史、社会史、学术史等等,治某一种专史,同时对于其他的专史也要有很好的了解,至少要有相当的了解。第二,史学以外的博通,也可说是旁通,主要的是指各种社会科学。

  先讲旁通,要想真正旁通各种社会科学,虽然断然做不到,但至少要对各方面有一点皮毛知识,有一点总比毫无所知的好。现在时髦的看法,要以社会科学的观点研究历史,于是各种社会科学家都强调自己的立场,以为研究历史非用我的方法理论不可。记得前年台湾有些史学家与一些社会科学家开过一次联席会议,社会学者、人类学者、经济学者、统计学者、心理学者等等,就各人强调自己的方法理论,作为研究历史的法宝。当时有一位历史学者说,这样讲来,我们历史学者就无用武之余地了!其实各方面的意见都有问题。治史有考史、论史与撰史的不同,而相辅为用。考史要把历史事实的现象找出来,论史要把事实现象加以评论解释,然后才能作综合的撰述工作。社会科学的方法对于论史最有用,对于考史撰史的用处比较少,社会科学家要越俎代庖,也只能做部分的论史工作,考史撰史还是非全部由史学家做不可!至于各种社会科学对研究历史都有帮助,那是绝对正确的,但也各有局限性,不是随时都可用得上。几年前有一位颇有名的史学界朋友,告诉我:“要用统计法治史。”这话本不错,但史学问题哪都是统计法所能解决的!其实我最喜欢用统计法。三十多年前,我研究汉代地方官吏的升迁,就是用的统计法,根据统计数字,作成升迁图1,在那时可谓是极新的方法了。但历史材料不是都能量化的,难道不能量化,我们就不做?现在我写《国史人文地理稿》,也喜欢用统计法,还特别搜购了一部《地理统计学》来看。那里面所讲的方法非常好,但历史已过去了,很少如意的资料让我统计!所以方法虽好,但材料不允许,用不上,奈何!用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的方法理论治史学,也同样都有局限性。有些人从政治学的观点批评政治史学家的成绩,从经济学的观点批评经济史学家的成绩,从社会学的观点批评社会史学家的成绩,总觉得不好,那都是不切实际的苛责。他们忽略了历史已成过去,人家那种成就也许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哪有社会科学家研究目前的人类社会可以按照自己的理想与方法去作调查,材料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那样方便!然而我们不能否认有些社会科学的知识对于研究历史实有极大用处。就以我的经验言:我在高中读书时代写了一篇《尧舜禅让问题研究》,我认为尧舜禅让只是部落酋长的选举制,这就是从人类学家莫尔甘(L. H. Morgan,1818—1881)所写的《古代社会》(Ancient Society)悟出来的。儒家不了解当时实情,比照后代传子制看来,尧舜之事自是公天下的禅让,这是美化了尧舜故事。等到曹丕篡夺汉献帝的君位,但表面上仍要汉献帝写一张最后诏书,说是把天下让给姓曹的,所以曹丕就想到“尧舜之事吾知之矣”,意思是说舜之代尧,禹之代舜,也只是和他自己一样的篡位而已;这又把尧舜故事丑化了。但我若没有一点人类学知识,就极可能不能悟到这一点。又例如我撰《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1,说明尚书六部与九寺诸监职权地位之不同,以及两类机关的关系。按唐代六部与九寺诸监的职权似乎很混乱,一千多年来都搞不清楚而有误解。我详征史料作一番新解释,说六部是政务机关,六部尚书是政务官,九寺诸监是事务机关,他的长官是事务官,这两类机关有下行上承的关系。如此一来,各方面看来很不合理的现象都变成合理了,这也是从近代行政学的观念入手的。举此两例,可见社会科学对于历史研究有多少重要。但社会科学的科别也极多,每一种学科都日新月异,一个历史学者要想精通各种社会科学自然是不可能的事,不过我们总要打开大门,尽可能地吸收一点!尽可能予以运用!纵不能运用,也有利于自己态度的趋向开明!

  至于历史本身的博通,更为重要。但这是本身问题,要博通比较容易。本身博通的重要性可从两方面讲。第一是消极的,可使你做专精工作时不出大错,不闹笑话。我举两个例如下:

  其一,法国藏敦煌文书第3016 号纸背云:

  天兴(?)七年十一月,于阗回礼使、内亲从都头、前高昌令、御史大夫、检校银青光禄大夫、上柱国索全状文。

  日本有一位敦煌学专家屡次提到此条,以为北魏道武帝天兴(他释为天兴)七年(西元404),当为敦煌文书之最古者。其实大误。我们只看索全的官衔,马上就可知道这一文件不可能早过晚唐,可能是五代时期的。何以见得?上柱国的勋名创自北周,朝廷中几个功勋最高的大功臣,始能蒙赐,知此文件绝不能早在北周之前。以一个县令拥有“御史大夫、校检银青光禄大夫、上柱国”的头衔,那就不会早过安史之乱;又有“回礼使、内亲从都头”的衔名,那就不会早过晚唐,所以至少“天兴”二字当有一个模糊不清,他误释为“天兴”了。其实这些官衔,在两《唐书》、《五代史》中常常见到,都在安史乱后,尤其晚唐以后,安史乱前是绝不一见的,所以不必是讲制度史的人始能知道。那位先生研究敦煌文书,就该对于南北朝隋唐五代的历史各方面都有相当了解,然而他事实上只在敦煌文书那一小点上去钻,所以出此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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